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9日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唐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龙胜县委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新时代坐标,主动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补齐履职中的短板,积极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新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眼点,积极投入平安龙胜建设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龙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深化平安龙胜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龙胜安全稳定。突出打击重点,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5件1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6件1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5件168人,经审查终结提起公诉84件123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件17人,起诉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件16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24件29人,起诉毒品犯罪17件23人。依法办理了龙脊镇小寨村84户房屋被烧毁的重大失火案、中六村多人妨害公务案、龙胜县城涉案金额巨大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组建检察长领衔的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今年依法批准逮捕涉恶案件7件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0人。办理了范元珍等5人寻衅滋事的龙胜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还办理了强迫交易案、破坏生产经营案等社会影响大的恶势力案件。注重“破网打伞”,向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依法起诉了一起正处级干部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共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件3人,市检察院交办案件1件1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件4人;目前有3件3人已改变管辖,1件1人已起诉至龙胜县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严惩处校园欺凌、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6人。如我院办理发生在县城江心洲的一起社会影响大的校园欺凌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在受理当日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件6人,不起诉2件2人。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向教育部门制发一号检察建议,教育局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完善相关制度,取得良好效果。院领导兼任中学法治副校长,带头讲法治课,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
二、聚焦“四大检察[1]”, 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以司法办案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回归初心,回归主业,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积极转变方式,补齐检察监督工作短板。
持续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纠正漏捕10人、漏诉2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件次。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并获得改判2件2人,实现抗诉案件的突破;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针对重大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共同促进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7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履行职责不当情形6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
稳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着力补齐民事检察监督短板。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2件,1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
构建多元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查涉及行政许可、资源管理、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案件,营造公平、法治、稳定、透明的社会环境。
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围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部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捍卫国旗与国旗法尊严等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1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3件。我院以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通过办理国有土地出让金追缴案并关注该领域,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餐饮店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行为,立案调查后,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检察担当,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努力以一流的服务大局水平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把防范经济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将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14人,起诉1件4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结合办理的龙脊镇小寨村失火案,积极促成桂林市检察院与龙胜县检察院实施二级联动救助,对56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村民家庭受灾户发放救助金34.5万元。认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今年以来院党组带头进村入户60余次,向帮扶村赠送物资及筹措扶贫生产资金共计15万余元;扶持帮扶村修建公路2公里,硬化道路5.08公里,扶持水泥70吨、水利灌溉水管3800米。为龙塘村引进总投资250万元的生态牛蛙养殖项目,实现贫困户就近就业,切实发展村集体经济。全力促进污染防治,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件5人,起诉9件12人。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探索以公益诉讼方式积极挽回损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督促林业部门“补植复绿”被损毁林地33.2亩,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
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如从快批准逮捕一起垄断龙胜县废旧品收购市场涉嫌强迫交易的涉恶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标准,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搭建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的专门平台,构建检企备忘录,畅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广泛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发挥检察智慧。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等规定的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依法不批准逮捕29件55人、依法不起诉14件20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3]”, 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信来访群众,采取释法说理、说服教育、帮扶困难等措施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信访、减轻群众“访累”,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件,其中初次信访16件,重复信访1件,全部做到在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全年无涉检进京、进邕访。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稳妥落实新一轮检察改革。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优化为5个。完成第三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考核工作,目前我院共有11名员额检察官,占比为34.38%。全面推行“捕诉一体[4]”办案模式,提高诉讼效率,凸显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率先全市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工作的具体办法》。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78件,建立看守所值班律师机制,制作宣传册、廉洁自律卡,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推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科技化,强化大数据思维,做好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工作部署,努力提升“智慧检务”。建设的无纸化会议室、检委会会议室、远程提讯室、诉讼式审查室、公开审查室等高科技含量的智慧检务功能室正式投入使用,加上原先建成的远程视频接访室和升级改造的驻看守所检察室以及不断升级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OA系统和移动检务办公系统,使科技强检迈上新台阶。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建设新时代讲习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筑牢党支部堡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通过认真对照检查,共查摆出5个方面21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县委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加强内部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送案审核271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纠正违法办案情形85件,涉案财物入库监管88件。建立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盯紧落实“三个规定”,推行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筑牢廉洁防线。
坚持素能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常态化采取“实务+实战”的实训模式,开设“龙检课堂”,自主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用好“学习强国”APP和检答网,促进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代练,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我院获得2018年度桂林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三名;办理的1件司法救助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有1个集体在全市检察机关荣立三等功,2名同志在全市检察机关荣立三等功,2名同志被桂林市检察院嘉奖;有多篇宣传作品被自治区检察院及桂林市检察院选用。其中关于“龙检课堂”的报道登上《广西法治日报》头版和桂林电视台。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会议精神,逐条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和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主动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注重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主动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征询意见建议。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和《公诉人》杂志。
积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做好重大敏感案件信息发布,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18件,公开法律文书76份、重要案件信息74条。加强新媒体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更多便捷渠道,运用“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检察新闻1500余条。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开审查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办案。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留言功能,广泛征集社会各届人士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改革叠加、法律修订,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履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来说:一是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存在重研究部署、轻督促落实的情况。二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短板亟待补强,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亟需推进。三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推进的改革要求,办案水平和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大数据、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不够深入,科技强检实效不够显著。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要点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龙胜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桂林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努力为龙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聚焦服务大局上找准着力点。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龙胜发展战略,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多办案、办好案,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关注和保障民生,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龙胜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委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危害食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形成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围绕法治龙胜建设,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作贡献。严格防范冤错案件,着力在深化依法治县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检察环节“诉前引导、审前过滤”机制,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加强智能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与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相融合,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全面建成美丽生态和谐小康新龙胜作出新时代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