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频发状况,积极构建“点、线、面”全方位的预防网络,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立足“三个点”,延伸预防触角。一是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作用。2012年和2013年,龙胜县检察院分别在有地域优势、辐射功能较强的泗水乡和瓢里镇设置派驻检察室,负责受理涉及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控告、申诉,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犯罪预防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在工作多、人员紧的情况下,要求派驻检察室的干警每周下村走访一次,了解基层农村组织人员思想动态。二是制作《社情民意调查登记表》。在表格中分成惠民政策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栏和基层群众领取补助情况栏,以便全面、详细了解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情况。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表格分发到该院各个科室,各科室在下乡进行法制宣传和办案时抽出时间对基层群众进行随机调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定期深入到各惠民政策实施单位发放调查表,争取各单位的配合,认真填写《社情民意调查登记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每月到该院各二层机构收集调查表,分行业建立数据库,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政策实施的广度、密度和时间限度进行分析,对存在异常的行业及时进行专项调查,并决定是否发出检察建议和开展进一步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自2014年至今,龙胜县检察院已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卫生、民政、财政、农机、粮食、教育、安监、林业等近10个行业和县直及各乡镇近百个单位及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发出了检察建议20余份,并到工商局、林业局、民政局、国土局和各乡镇等近20家单位给干部职工上职务犯罪预防课。三是选派干警到村屯任“第一书记”。每年都选派一名干警下村任“第一书记”,不仅帮助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以检察官的身份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警示教育,督促、促进“村官”依法履职。
二、拓展“三个面”,密织预防网络。一是壮大预防主体,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与县纪委联合,积极推进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格局。二是拓宽预防对象,杜绝职务犯罪预防“盲区”。从去年起,向全县十个乡镇的各个村委会赠送了由自治区检察院编撰的《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提示系列手册》一千册,并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实施的时机,组织检察干警给“村官”上预防课10场。三是加强惩防结合,全程跟踪不留“死角”。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对所查办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案前做好预防方案,案中开展案件分析,案后提出预防建议,努力实现全程跟踪同步预防。
三、紧扣“三条线”,提升预防实效。一是围绕系统抓预防。加强与水利、民政、住建、卫生、林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多发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警示教育,促进系统预防向基层延伸。如对这几年所查办的农村“两委”人员贪污危房改造、生态公益林资金款、通村通组公路建设的案件,联合资金的主管部门及乡镇级、村级的负责人员,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达到了“发案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围绕“村账乡管”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反映出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切实加强对乡镇经管站、村财务人员的预防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村民对村财务的监督。三是围绕检民联系营造预防氛围。以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犯罪预防、帮扶群众为工作重点,形成走访农村常态化,积极营造良好的预防氛围。今年以来,龙胜县检察院与县纪委、县宣传部联合,集中开展了“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干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共走访自然村、社区5次,提供预防咨询3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