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预防信息
龙胜县院"三加二"模式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5-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龙胜县检察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措施,突出实效,探索出一条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之路。

 

  一、定点联系,二个主动,找准载体促发展

  龙胜各族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城,全境为山地,是典型的“万山环峙,五水分流”的山区县,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分布在山多地远的十个乡镇。针对这一特点, 龙胜县检察院坚持“扶持引导”的服务战略,形成对重点扶持村“一对一”跟踪服务格局。

  一是院领导主动,上门结对子。龙胜县检察机关确定了6个调研联系村,由院党组成员一对一确立联系关系,定期走访,了解当地群众需求,建立联系台账。联系点服务成效纳入领导年度目标,实行考评排序。

  二是预防文化主动,将惩防体系带入乡村。根据每个乡镇的赶圩日开展预防宣传活动,公布检察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与百姓讨论社会典型刑事案例,让检察官成为百姓身边的顾问和朋友,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增强少数民族凝聚力,利用预防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服务群众。

 

  二、定向服务,二个加强,法律服务强后劲

  一是加强法律培训,增强乡镇干部法治意识。采取现场讲座、远程视频、播放光盘、观看职务犯罪预防图片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干部划领域、分层次、扣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素能培训。龙胜县检察院专门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针对乡镇政府危房改造、支农惠农、民政社保等工作特点,以及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选择宣讲成员开展特色宣讲。

  二是加强法律问诊,提高乡镇企业自身维权能力。针对乡镇企业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对2010年来所查办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分析安全生产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因,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联合乡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帮助乡镇企业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并赠送法律服务手册,提高企业预防和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三、定期回访,二个必须,解决问题得民心

  龙胜县检察院下发了《龙胜县检察机关案(事)后回访制度》,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开展定期回访,要求对回访做到“二个必须”。

  一是必须第一时间办理,分管领导督办。对群众反映的涉检案件,实行分管副检察长督办,具体科室负责制度。每周指派一名副检察长接访,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等方面,正确运用法律法规释疑解惑。

  二是必须第一时间反馈,通报结果原因。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的基础上,坚持走出去、识民意,对于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和涉检案件,不但要通报结果,还要详细通报原因、过程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官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对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

专题二
新浪微博
新浪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北岸安龙街2号 电话:0773-7512204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