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店里各类食品琳琅满目,但却不是所有食品都适合您哦。有些食品是特定人群才适宜食用的保健食品,那您有了解过什么是保健食品么?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有“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属特殊食品,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带“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亦可能导致过量食用,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今年3月份以来,龙胜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各大超市、饭店、沿街商铺、小商店进行排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排查行动,发现部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而未划定专门销售专区或者柜台、未贴有“保健食品专区”标签等现象。龙胜县检察院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对有关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以此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对本辖区的饭店、大小商店进行全面排查,责成存在问题的店铺进行限时整改。
整改期限后,龙胜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进行例行回访,从回访情况来看,相关行政部门已经采取有效措施,存在问题的店铺均已完成整改,检察建议得到切实落实并取得良好效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龙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益。此项专项行动,为我县的食品安全再筑一道坚实的新防线,对推动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该类案件的办理,努力实现一份检察建议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努力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