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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时间:2023-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2、3、4、5”工作法,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该做法得到广西重要党媒《华声晨报》的报道。

坚持“两重”

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

注重发挥民族习惯法的积极作用,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在化解一些纠纷时,注重发挥民族习惯法的积极作用,并结合实际,依法进行调解。

注重发挥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德高望重的老人的调解作用。瓢里镇六漫村是全县首个“无讼示范村”,树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通过支部抓党员、党员带群众,发挥村“两委”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作用,依托网格化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党支部+党员+村民”的网格体系精准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新格局。



坚持“三抓”

增强民族团结队伍建设

坚持从教育、宣传、民族文化3个方面齐抓共管,打造强健的民族团结检察队伍。抓常态化教育,提高队伍的民族团结意识。2022年开展2次民族政策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加深干部职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抓多样化宣传,提高队伍的基层服务意识。2022年组织法律服务队深入到各乡(镇)、村(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次。利用横幅、板报、新媒体等宣传工具,讲好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抓民族文化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全院干警编排民族传统文艺节目,开展山歌传唱党的民族政策比赛活动。



坚持“四帮”

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深化结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一帮派驻干警,助力民族地区发展”。2022年5月,选派1名年轻干警担任江底乡龙塘村的第一书记,同时派驻3名经验丰富的干警分别到江底乡龙塘村和乐江镇地灵村驻村,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二帮互结对子,做好防贫监测工作”。2022年29名干警继续与88户脱贫户结对子、认亲戚,该院党组带头到联系村入户调研3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疑难事5件。“三帮资金扶持,促进群众经济发展”。2022年以来,累计扶持江底乡龙塘村和乐江镇地灵村的资金及物资共计6.5万余元;帮助龙塘村帮助修建及硬化村屯级公路2.7余公里、争取水泥28余吨、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解决灌溉用水管3900余米。“四帮司法救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4件14人,其中救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11件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9万元。



坚持“五推”

维护民族地区和平稳定

依法履行打击、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维护民族地区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办事,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1件1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44人,依法提起公诉61件81人。推进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深化正风反腐。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反腐败合力,2022年办理上级交办、同级监委移送案件2件2人。推进检察环节,有效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7人,适用率为93.8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79人、不起诉33人。推进公开听证,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积极转变“入罪思维”主导理念,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共举行公开听证20次,以公开促公正,切实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推进依法守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以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3人,起诉8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人数9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4万多份。


专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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