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成为“国事”。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式方法,通过精准指导让家庭教育不缺失,让缺失的“爱”归位。

6月15日上午,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在宣告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随后详细讲解了督促监护令的定义、适用范围、内容及职责。结合案件,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检察官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建议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

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当场表示:“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职行为,今后一定会认真履行监护义务,好好教育孩子,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谢谢检察官。”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位老师。下一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实际,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将《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切实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一痛点难题,让情、理、法完美融合,以爱、义、信贯穿始终,为孩子们真正搭建起坚固、温暖的保护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