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胜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2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这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也是龙胜县检察院2019年以来办理的首例涉恶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龙胜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于2019年2月21日对此案提前介入。检察长陈炜、副检察长赵明华、侦监科科长陆燕通过提前阅卷、案件讨论等方式对案件侦查、证据固定、案件报捕等方面展开全面指引,要求侦查机关严格取证程序,注重收集恶势力组织架构、每个成员涉罪行为等方面的证据,列出详实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证提纲,并与公安积极沟通提出补证建议。


龙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陈炜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院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陈炜亲自提审并指导办案,运用总体把握、分工负责、汇总梳理的工作模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2019年3月8日检察长陈炜带领龙胜县检察院多名检察官及助理来到龙胜县看守所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提讯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3点。随行的女检察官们表示这是自己度过的最有意义的“三八妇女节”,跟检察长一起奋斗在扫黑除恶第一线让她们受益匪浅。



案件承办检察官将本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已经查明的事实、审查处理意见及疑难点问题,参会检察官针对案件争议问题发表各自见解,为承办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参考。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一方面通过对涉恶及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分析,为检察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拓展了办案思路、增长了办案经验、提升了办案水平,确保案件质量过硬;另一方面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强化内部监督上实现有机结合,有利于法律适用的规范和统一,真正使办案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龙胜县检察院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抽调业务骨干,实行专案专办,专人专办,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审查批捕起诉,构建起扫黑除恶办案“绿色通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本院侦查监督科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把握逮捕标准,形成60多页审查报告,从快对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同时从全案及个案证据两方面,提出7条捕后侦查取证事项,指导侦查机关捕后继续侦查完善案件证据。


对涉黑涉恶案件,龙胜县检察院及时启动侦捕诉衔接机制,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检察长陈炜带领公诉部门参与案件讨论会及提审,对案件存在的疑难点、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续补充侦查方向和要点等内容进行分析研讨,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形成打击合力,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将审查逮捕意见书、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等文书移送公诉部门,便于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把握案情,适时介入侦查,持续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促进案件的后续诉讼环节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扎实开展,同时也对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总体要求,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