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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检察官为生态龙胜出份力
时间:2019-02-03  作者:黄婕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龙脊镇对三起刑事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通过公开宣告对当地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潘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林木折活立木蓄积量14.28立方米,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砍伐林木是为了种植农作物,增加经济收入,主观恶性小,其已在被砍伐的林地重新种植杉树,其所在村委会出具帮教证明,且有自首情节,本院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李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林木折活立木蓄积量11.08立方米,应当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砍伐林木是为了修缮房屋,主观恶性小,其向本院出具保证书,对已破坏的经济林进行恢复管理,其所在村委会出具帮教证明,且有自首情节,本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赵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应当以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观目的是为了种植农作物增加经济收入,社会危害性小,其对已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管理,其所在村委会出具帮教证明,且有自首情节,本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龙脊镇政府部分干部、部分村干部及村民等20余人参加宣告活动。

龙胜县森林公安局副政委向各位村干部列举常见的滥伐、盗伐林木的情形,呼吁村干部向村民进行宣传教育。龙脊镇司法所领导、龙脊镇副镇长分别发言,表示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更努力地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参加公开宣告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今天的活动是用身边人身边事来开展法治教育,通过今天的活动了解了很多与自己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收获很多,希望以后可以更多的开展这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案启示
此次的三名被不起诉人,虽然实施的行为都触犯了刑法,但他们的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均有十分诚恳的认罪悔罪态度,案发后及时将占有的土地恢复原状,在砍伐林木的山场重新种植新苗,弥补了其行为造成的损失,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下,龙胜县检察院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达到了惩罚犯罪、保护经济和宣传法制的多重效果。 

龙胜是林业大县,森林资源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给一些百姓带来了财富,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对生态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通过立法,政府通过部门规章等形式,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近期利益和远期效益的关系。

专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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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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